关于10年同等学力资格审查表审核的通知
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上交至学院,学院审核盖章后一份交还至本人,现场确认用。要求亲笔填写并签字,粘上近期2寸同底免冠照片。
注意:资格审查表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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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申请硕士学位 |
学校 |
上海财经大学 |
本次报考 |
学科 |
工商管理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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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 |
会计学 |
语种 |
英语 |
若只报考英语则学科不需填写,只报考工商管理则语种不必填写。报两门则填两门。
上交办法:资格审查表通过EMS或者顺风快递邮寄至以下地址:
浙江杭州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学院2号楼会计学院419办公室 刘振华收。电话88496606 87557098 若此次上课的学员也可填好后班级上课时上交。邮寄截止日期2010年3月24日。
取回方式:1、在现场审核期间即3月25-28日,我处将审核表放至文一西路83号浙江财经学院东方学院1号教学楼111办公室,每天8:00-16:30可领取含双休日。
2、如有外地学员外地现场确认,或者需要邮寄回本人的,请在来件中填好详细地址和联系人,我处会统一快递。
资格审查表附件 zgscb10.do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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